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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機油

到底5000還是10000公里換機油

 

 

不管是時速飛快的千萬跑車,或是您我日常生活的代步小房車,
他們引擎的共同之處都是需要機油的保護,以維持在最佳狀態!
 
◎到底5000公里換一次機油還是10000公里??
1. 使用原廠機油需按保養手冊規範下更換,在這種情況下,只需要遵循著汽車保養手冊上面的指導的周期來更換機油就行了。 
2. 日系車大多是5000公里或者半年一換,歐美的車則大多數是7500公里或者半年一換。但在惡劣的環境下,例如酷熱,寒冷,短程,走走停停,建議每5000公里換一次。
 
◎不懂機油?選擇符合API等國際認證的機油就對了
一般有通過API認證的機油較有保障,可提供選購參考
三種機油認證說明
甜甜圈標示一般會在機油的外包裝上註明
甜甜圈標示說明
 
◎我的愛駒又要哪種規格的機油呢?
一般人會挑選SAE等級:黏度作為機油選擇的依據,以下提供分類表讓大家參考,一般而言,最好別選用等級以下的機油喔
SH-->1992年後車型
SJ-->1996年後車型
SL-->2001年後車型
SM-->2004年後車型
SN-->2010年後車型
 
◎機油的種類:
機油分為礦物油、半合成油、全合成油三類,這三類機油的更換週期也各不相同。一般來說,礦物油的更換週期是半年或5000公里一換,半合成油是半年或者7500公里一換,全合成油則是半年或者10000公里來換。
 
結論: 台灣路況嚴苛,最好選用通過認證的機油,誤用假油傷引擎。另外,像在灰塵、砂石路段行駛,大量沙塵中行徑的車輛,會嚴重讓機油濾心的堵塞以及機油的雜質含量。在這種情況下,機油的有效期就很難保證原本的行駛公里上,所以就需要提前更換。
行車紀錄器如何挑選?

 近年來,民眾對於行車紀錄器已提高不少,有許多事故、意外現場、違規舉發也經由行車紀錄器被拍下並上傳網路,也因為近來有許多自撞哥、自摔姐的出沒,行車紀錄器的重要性就越來越重要。

 

名氣響亮的助跑姐,連國外網站都可以看到芳蹤(圖片截自網路)

 

市面上琳瑯滿目的商品,除了符合消費者自身價格的考量外,就讓我們整理些挑選的重點分享給大家吧。

到底哪個比較好呢?好困惑,好徬徨,好無助!!

 

隨著科技的發展,小小的鏡頭功能性也隨之增強不少,現在許多入門價位的產品也都擁有了Full HD畫質的水準,Full HD畫質的優勢在較遠的車輛、車牌辨識度都會清晰不少,影片截圖也能夠有好的辨識度,因商品等級的不同,也會有其他像紅外線夜視、LED夜視的功能,無論是在哪種價位上的考量,建議大家還是挑選有Full HD畫質的機種。


沒有Full HD,畫質模糊不清啊!

 

有的時候意外是從後面來,如果這方面顧慮的朋友,前後雙鏡頭的機種就是最適合的選擇,當後方有追撞和事故時,也能記錄下來,當然還有全車四方環繞型的機型,不過,就看駕駛者的需求啦。

前後雙鏡頭,子母畫面,好安心~

 

在商品上有些較為特殊的名稱,

1.      G-Sensorà這個功能就是重力感測,G-Sensor主要針對於受到撞擊時超過設定的G值,行車紀錄器會保存該時間內紀錄的影片不會被覆蓋掉(有些機種會保存到另一個資料夾中)

2.       延遲啟動功能à 車輛在啟動時候,瞬間都會有些許的脈衝電流,這個功能就是延遲機器的啟動以延長行車紀錄器的壽命、還有秒差的問題也需注意,往往最關鍵的紀錄就是那一秒。

選購前,記得先到youtube找實拍影片!

 

 

安裝行車紀錄器支架也是建議短支架,比較不會佔據太多的行車視野,或是後視鏡型的形式,使用上的喜好就見仁見智啦,最後,不論選擇哪個機種,或是要決定以前,一定要上youtube參閱相同機種的錄影sample,是否符合自身的要求囉,祝大家行車平安。

 

【補充說明-資料引用自維基百科】

在法庭上作為證據使用的案件

  • 2010年12月24日,新北市新店區發生了惡意阻擋救護車救援導致病患死亡的新店救護車阻擋事件,由行車記錄器記錄下的資料被上傳到YouTube並引來道德與特權關說爭議。
  • 2005年,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一個十來歲的女士(實習駕駛)因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或重傷被定罪。標緻汽車行車記錄器的資料顯示汽車行駛速度在許可範圍內,這個從車主(被告的父母)的汽車獲得的資料被作為證據與法院的強制令對抗。最終,新南威爾斯州最高法院大法官推翻了本案。
  • 2001年,加拿大魁北克,一輛闖紅燈的汽車撞上了路口的另一輛車,另一輛車的司機當場死亡,車主以危險駕駛被定罪。後來EDR的資料顯示,是該車的駕駛員超速行駛導致的。本案並無其他目擊證人
  • 2006年,一名19歲的男子駕駛吉普撞上了一部路華運動型多用途車(Range Rover Sport),事故中只有一名癱瘓的女嬰活了下來,肇事車主被判21個月監禁。行車記錄器的資料證明該駕駛人在僅允許每小時30英里的區域裡開到了每小時72英里。本案也是英國伯明罕刑事法庭第一次採用EDR資料作為證據。[4]



【看更多行車記錄器】http://goo.gl/utt9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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